农渔学[2005]04  号


关于2004年统计年报上报工作
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
    2004年统计年报数据的网络报送工作已经开始。为确保年报数据准确,保障数据上报工作顺利进行,我会受渔业局委托特对上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年报数据上报前,要严格审核每一个指标数据,并将2004年数据与2003年数据进行逐一比较,凡指标波动幅度超出正负5%,需在年报分析材料中作逐一说明。数据一经通过网络报送,不得擅自修改。
    二、年报分析材料要撰写出以下内容:
    (一) 主要指标及增减情况
    指出波动幅度超出正负5%的指标,并分析波动原因。
    (二) 渔业生产情况
    撰写渔业生产的主要特点,重点撰写渔业生产中的亮点,并对2005年生产形势进行展望。
    海洋捕捞生产形势要写明渔业资源现况、各品种资源含量变化情况。海水和淡水养殖生产形势要写明结构调整后,各品种产量占养殖总量比例的变化,尤其是名优品种产量的变化情况。
    (三) 水产养殖面积和水产苗种生产情况
    (四) 远洋渔业情况
    (五) 水产品加工情况
    (六) 总产值、增加值和渔民家庭收支情况
    (七) 年末渔船拥有量
    (八) 渔业灾害情况
    (九) 渔业人口与劳动力情况
    (十) 渔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十一) 全年渔业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三条到第十条可以按照实际情况简单论述。年报分析材料质量的高低,将作为2005年统计工作评比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年报统计数据在按时通过网络报送的同时,纸介质材料在领导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同时上报。
    四、由于部分省份今年第一次上报渔民家庭收支情况,故对有关数据进行说明:
    水产年报18表中的渔业人口与渔业劳动力的全省核定数要与水产年报13表中的渔业人口与渔业劳动力数保持一致。
    五、年报产值数据直接向同级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抄录填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作详细的文字说明。

二○○五年一月一十九日
 

主题词:统计  年报    要求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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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报机关:农业部渔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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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产学会办公室   

2005年01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