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渔市函[2004]41号  

 

关于2004年第一季度水产品
批发市场价格信息采集情况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渔业主管厅(局),各水产品批发市场价格采集定点单位:
    为及时掌握水产品批发市场价格走势和交易量变动情况,为政府宏观决策和渔业产业结构及品种结构调整提供决策依据,2003年9月,我局在全国设立了首批72家水产品批发市场价格采集定点单位,同年11月份又下发了“关于加强水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农渔市函[2003]109号),12月份水产品批发市场价格采集系统进入试运行,并于2004年1月份水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采集系统正式运行。现将2004年一季度水产品市场价格采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季度水产品市场价格信息报送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各定点单位基本能按照要求报送价格信息和交易情况信息。水产品价格平均报送率48.2%,其中报送工作比较好的单位有:上海市铜川水产批发市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杨家市场、广东省东莞虎门新州水产交易市场和广西区北海市地角活鲜海产品批发市场,以上四家市场价格信息报送率达到100%;水产品市场交易量月报平均报送率36.9%,其中报送工作比较好的单位有:上海市铜川水产批发市场、浙江省瑞安水产城、浙江省浙福边贸水产城、江西九江鲜活水产品批发市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杨家市场、山东省威海海翔水产品交易市场、河南亚宏水产批发市场、广东省江门水产(咸鱼)批发市场和四川省内江水产批发市场,以上九家市场月成交情况及分析材料报送率为100%。
    但是,这项工作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价格信息总体报送率低,山西省、湖南省和青海省3家定点市场报送率为零,辽宁省5家定点市场报送率只有3.1%,海南省2家定点市场报送率为15.4%,湖北省2家定点市场报送率为21.2%;二是月报信息不完整,其中天津、山西、辽宁、黑龙江、湖北、湖南、海南、云南、陕西和青海10个省份的定点市场月情况报送率为零,同时也存在上报不及时的问题(具体报送情况见附件1、2)。为此,我局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定点单位要提高对水产品市场价格信息采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认真总结经验,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水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农渔市函[2003]109号)规定及时报送信息。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单位的指导和服务,支持和督促各定点单位做好价格采集和报送工作,切实提高水产品市场价格信息采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附件: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产品市场价格信息采集定点单位报送情况汇总表
      2、水产品批发市场定点单位一季度信息报送情况汇总表


二○○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