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渔市函[2003]90号
关于设立首批水产品批发市场价格 采集定点单位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各有关水产品批发市场: 为健全我国水产品批发市场信息采集体系,及时掌握水产品批发市场价格走势,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经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分析论证和我局研究确定,北京市四道口水产交易市场等72家水产批发市场为首批价格采集定点单位。 请各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定点单位的联系、指导、扶持和服务,各定点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价格采集、报送工作,共同促进水产品批发市场信息采集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附件:首批水产品批发市场价格采集定点单位名单
二OO三年九月二十八日